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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等刑罚区分最新判定办法都有哪些

刘* 湖南-湘潭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14 15:30:21 42人阅读

最近周围有人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被行政拘留了,想请问律师管制拘役刑罚区分最新判定办法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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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2018-04-14 15:3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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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区别:
  
1.期限。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2.执行机关。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4.参加劳动的待遇。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判处有期徒刑无偿参加劳动。
  
5.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有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6.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
  7管制拘役等刑罚区分最新.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018-04-14 15:3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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