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满12周岁的孩子发生关系 事后女方报警了 索取40万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结合实务为您解答,仅供参考:我是韦端宁律师,现就两名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女方报警并索要40万元的问题依法解答。两名孩子均未满12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无论行为性质如何,均不构成强奸罪等刑事犯罪,警方不会刑事立案,仅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与家庭监护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女方以报警相要挟索要40万元,远超合理医疗费、营养费等民事损失范畴,已超出民事索赔边界,若以散布隐私、诬告追责等方式胁迫付款,其监护人的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男方家长应固定聊天记录、转账要挟、通话录音等证据,拒绝支付高额款项,可引导通过学校、妇联、司法所调解合理损失,或由法院依法裁判,切勿私下妥协给付巨额费用,避免引发后续纠纷与法律风险,同时应优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由家长与专业机构介入教育引导,防止事态扩大。
2026-03-19 09:35:12 回复
两个孩子都不满 12 周岁,发生性关系,男方不构成强奸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女方报警后索要 40 万,没有法律依据,你方可以拒绝,只在合理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
2026-03-19 09:2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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