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个问题。就是合伙做生意。如总投资30万,说好是各出15万平均分红的。应甲方资金问题由乙方多出了五万。如赚了二十万,是不是从二十万里给五万给乙方。再拿十五万来分配?
首先,根据你们的约定,总投资30万,原本是各出15万,现在乙方多出了五万,这五万属于乙方额外的出资。如果赚了二十万,应该先从这二十万中拿出五万给乙方,作为乙方多出资金的回报。其他剩下的十五万,按照你们原本的约定,平均分红。这样处理既符合你们的约定,也符合公平原则。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15 19:0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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