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公司的施工现场带班工头,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私自制做工人名单,冒领本应属于公司支配的施工款149760元,给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工头在微信群里拒不承认名单,说是假的,工头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或是挪用公司资金罪吗18631759058
该施工带班工头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司法实践中可能优先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头私自制做工人名单并冒领公司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首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因为工头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公司财产。同时,如果工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建议公司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工头冒领资金的证据、工头在群聊中的聊天记录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工头赔偿损失。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