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要及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确保开启离婚登记流程。
(二)在30天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若确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三)要严格按照离婚登记程序办理,不能遗漏任何环节,否则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协议书并非递交就生效,它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
2.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夫妻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需再次申请发离婚证。
5.经审查符合条件,登记并发证,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未完成登记,协议无效。
结论:
离婚协议书递交后并不立即生效,需完成离婚登记程序才生效。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书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要件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才生效。若未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即使签了离婚协议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大家在离婚协议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1.离婚协议书并非递交就生效,它是附条件生效协议,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要件。只有完成离婚登记程序,离婚协议书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进行操作。
-在30天冷静期内,双方应慎重考虑,避免冲动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需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确保离婚登记程序顺利完成,使离婚协议书生效。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书具有特殊性,它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依赖于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这一要件。
(2)签订离婚协议书只是第一步,之后夫妻双方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申请离婚登记后会进入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反悔都能撤回申请,这为冲动离婚设置了缓冲。
(4)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登记并发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5)若未完成整个离婚登记程序,即便签了离婚协议书,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提醒: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要严格按照离婚登记程序进行,冷静期内慎重考虑,避免因未完成程序导致协议不生效。不同情况可能有不同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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