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的时间。受胁迫的一方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界定“胁迫”的范围。即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三)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途径。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撤销离婚登记一般指受胁迫结婚后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者应在恢复自由一年内提出请求。
2.“胁迫”指以损害对方或其近亲属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要挟,迫使其违背意愿结婚。
3.撤销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和受胁迫证明材料,向法院申请。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
结论:受胁迫结婚可申请撤销离婚登记,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提出,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效。
法律解析:法律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请求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的胁迫是指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要挟,迫使其违背意愿结婚。若要撤销,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及证明受胁迫结婚的材料,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如果您遇到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对撤销婚姻登记的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撤销离婚登记主要针对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在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出撤销婚姻请求。胁迫指以损害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相要挟,迫使违背意愿结婚。
1.撤销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及能证明受胁迫结婚的材料,向法院请求撤销。
2.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建议受胁迫方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如威胁的短信、录音等,以便顺利撤销婚姻。同时,应尽快寻求法律帮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撤销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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