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收集证据被扣留车辆,等待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此期限一般不超三十日,情况复杂经上级批准最长不超六十日,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领取车辆。
(二)若双方就赔偿协商一致,且无其他需继续扣车的违法违规情形,可与交警沟通,处理完相关手续后提前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1.若因收集证据扣车,交管部门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5天内通知取车。检验、鉴定一般不超30天,情况复杂经上级批准可延长,最长60天。
2.若双方就赔偿协商一致,且无其他需继续扣车的违法违规情况,可和交警沟通,办好手续后提前取车。
结论:
交通事故车子撞人被扣留,取回时间分情况,一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领取,检验鉴定一般不超三十日,复杂情况经批准最长不超六十日;二是协商赔偿一致且无其他违法违规,可沟通提前取回。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收集证据扣留车辆时,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为节点,五日内通知领取车辆。同时,规定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批准,最长也不得超过六十日。另外,若双方就赔偿协商达成一致,且不存在需继续扣车的违法违规情况,和交警沟通处理完手续就能提前取回。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车辆扣留及取回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交通事故车子撞人被扣留,取回时间因情况而异。若为收集证据扣留,交管部门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领取。检验、鉴定一般不超三十日,复杂情况经上级批准可延长至六十日。若双方协商赔偿达成一致,且无其他需继续扣车的违法违规情形,可与交警沟通,处理好手续后提前取回。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及时配合交管部门进行检验、鉴定,提供必要协助,加快流程。
2.若想提前取回车辆,主动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3.与交警保持良好沟通,了解车辆扣留和取回的具体进展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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