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家姊妹中尽到赡养父母义务的患脑梗瘫在床上需要照顾,现在可以要求未尽赡养父母的姊妹扶助吗
这种情况下,尽到赡养义务且患病需要照顾的姊妹可以要求未尽赡养义务的姊妹给予扶助,以下从法律依据和实现途径为你分析:
法律依据
基于公平原则 :在家庭关系中,子女对父母负有同等的赡养义务。当其中一个子女长期积极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而其他子女却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该义务时,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在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自身出现困难时,有权要求其他姊妹给予适当的扶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虽然该法条规定的是兄弟姐妹间特定情形下的扶养义务,但从立法精神来看,强调了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扶助责任。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尽赡养义务的姊妹因照顾父母而付出较多,且自身患病失去自理能力,其他姊妹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当给予一定的扶助。
实现途径
协商解决 :可以先由家庭成员之间进行沟通和协商,向未尽赡养义务的姊妹说明实际情况,要求他们承担起扶助的责任。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扶助方案,如轮流照顾、提供经济支持等。
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这些组织可以从中斡旋,帮助双方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诉讼解决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尽赡养义务且患病的姊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他姊妹履行扶助义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证明自己尽到赡养父母义务的证据、自身患病需要照顾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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