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成立的公司属个人财产,婚后经营收益是共同财产。未增资扩股时股权不分割,收益要分割;增资扩股的,用共同财产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增值或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成立的公司股权归股东个人。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公司经营的利润、分红等要在离婚时分割。若婚后增资扩股,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这部分对应股权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会对增值具体分析评估。在具体分割时,协商是优先选择的方式,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婚前成立的公司,其股权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但婚后经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1.若婚后公司未增资扩股,股权仍归股东个人,离婚时不分割股权。不过,婚姻期间公司的利润、分红等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2.若婚后公司增资扩股,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中要对增值部分分析评估,确定是否分割及分割比例。
解决措施和建议: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公司股权及收益的分割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公司经营及财产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婚前成立的公司是婚前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确定。但婚后公司经营所得的利润、分红等收益,由于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2)当公司在婚后未增资扩股,股权归婚前股东个人,离婚时该股权不参与分割。不过,公司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婚后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公司增资扩股,对应部分的股权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要对增值部分详细分析评估,确定是否分割及分割比例。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提醒:处理涉及公司股权及收益的离婚财产分割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婚前成立公司,若婚后未增资扩股,要明确股权归属个人,不参与离婚分割,但要对婚姻期间公司利润、分红等收益列清明细,以便离婚时公平分割。
(二)婚后增资扩股的,需保存好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为确定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分割比例提供依据。
(三)双方在离婚时先尝试自行协商公司收益及增值部分的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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