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不知情下被登记为股东,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商登记,若成功则无需承担股东责任。这能从源头上消除股东身份带来的潜在风险。
(2)存在实际出资且参与公司部分经营管理活动,即便被骗也可能担责。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公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其中的股东也会担责。
(3)发现被骗成为股东,应尽快收集身份被盗用、受欺诈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发现被骗成股东要及时维权,不同情况责任承担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不知情被登记为股东,应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商登记,一旦撤销成功,可避免承担股东责任。
(二)若有实际出资且参与公司部分经营管理,要做好可能担责的准备。公司资不抵债时,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违法犯罪,若参与其中也会担责。
(三)发现被骗成为股东,第一时间收集身份被盗用、受欺诈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张权利,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1.不知情成股东:若被登记为股东却不知情,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工商登记,成功后无需担责。
2.参与经营情况:若实际出资且参与公司经营,即便被骗也可能担责。公司资不抵债,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担责;公司违法犯罪,参与其中的股东也会担责。
3.维权建议:发现被骗,尽快收集身份被盗用等证据,向法院或工商部门主张权益。
结论:
被骗成为股东是否担责分情况,不知情被登记可诉请撤销工商登记,成功则无需担责;有实际出资且参与经营管理可能担责,如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因参与违法犯罪担责,发现后应尽快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若在完全不知情下被登记为股东,这属于登记错误,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商登记,撤销成功意味着股东身份不合法,自然无需承担股东责任。而若存在实际出资且参与公司部分经营管理活动,即便当初是被骗,也表明与公司有实质关联,要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股东因参与其中担责也是合理的。发现被骗成为股东后,及时收集身份被盗用、受欺诈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张权利,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对自身权益和责任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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