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多次盗窃虽构成盗窃罪,但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拥有决定权。
(2)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特定情形,像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遇到这些情况,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针对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可以不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况,检察院有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起诉。
(4)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在经过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时作出的决定。总之,检察院会综合全案情况判断是否起诉。
提醒:
多次盗窃案件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对应不同处理结果。若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法定不起诉情形,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收集证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相关证据,提交给检察院,促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若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犯罪嫌疑人可积极向检察院表明自身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等,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若案件存在证据不足情况,犯罪嫌疑人可要求律师协助,监督补充侦查情况,若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督促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多次盗窃虽构成盗窃罪,但检察院不一定起诉,其有不起诉决定权。
2.法定不起诉时,像犯罪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免刑、嫌疑人死亡等,检察院应决定不起诉。
3.若犯罪情节轻,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检察院能酌定不起诉。
4.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不符起诉条件,检察院也应不起诉。
5.总之,检察院会综合全案判断是否起诉。
结论:
多次盗窃检察院并非肯定起诉,需综合全案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但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有不起诉决定权。存在三种不起诉情形,法定不起诉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指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经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多次盗窃案件检察院会全面考量后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您遇到与多次盗窃或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但检察院并非必然起诉,会综合全案情况判断。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有不起诉决定权。
2.存在法定不起诉情形,像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此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3.酌定不起诉也可能出现,若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可不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4.证据不足不起诉同样可能发生,经补充侦查后,若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建议司法人员在处理多次盗窃案件时,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各类不起诉条件。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应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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