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详细阐述理由并附上相应证据,等待上一级交管部门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审查后给出复核结论。
(二)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在后续赔偿的民事诉讼里,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存在逃逸情形的相关证据,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构成逃逸并确定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1.若事故认定未认定逃逸,但当事人觉得应认定,在收到事故认定书3天内,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核,要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据,上一级部门会审查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给出复核结论。
2.若对复核结果不满,在后续赔偿民事诉讼里,可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逃逸情形,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构成逃逸,确定赔偿责任。
结论:
事故认定未认定逃逸,当事人认为应认定逃逸的,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书面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逃逸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时具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在事故认定未认定逃逸而当事人有不同看法时,首先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复核,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上一级部门对事故认定进行审查。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在后续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构成逃逸,进而确定赔偿责任等。这一系列规定确保了在事故认定方面的公平公正。如果您在事故认定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程序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当事人若认为事故认定未认定逃逸错误,可通过有效途径争取正确认定。
1.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详细阐述理由并提交对应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审查后给出复核结论。
2.若对复核结果不满意,在后续赔偿民事诉讼里,可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存在逃逸情形的证据,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构成逃逸,进而确定赔偿责任等问题。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复核和诉讼时,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力证据,确保自身主张有充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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