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付抚养费和联系孩子是两码事。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义务,得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2.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权利,可探望孩子,另一方要协助。
3.不能因不付抚养费就不让对方联系孩子,但可起诉追讨。
4.若不付抚养费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法院可能限制其探视。
结论:
不付抚养费与能否联系孩子是不同法律关系,不能以不付抚养费为由禁止对方联系孩子,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而探视权也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所以即便不支付抚养费,也不能剥夺其与孩子联系的权利。但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并且若不支付抚养费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法院可能限制其探视。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如果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仍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1.不付抚养费与联系孩子是不同法律关系,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探视权是其法定权利,不能因不付抚养费就剥夺对方联系孩子的权利。
2.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追讨。比如向法院提交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孩子权益。
3.若不支付抚养费行为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法院可能限制其探视。直接抚养方需收集能证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对孩子成长造成严重影响的证据,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限制其探视。总之,不能以不付抚养费为由禁止对方联系孩子,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抚养费问题。
法律分析:
(1)支付抚养费和联系孩子是不同法律关系。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需按规定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
(2)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不能因不付抚养费就剥夺其探视和联系孩子的权利。
(3)若不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追讨。要是不支付行为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法院可能限制其探视权。
提醒:
直接抚养方遇到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情况,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能擅自剥夺对方联系孩子的权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收集证据,如离婚协议、孩子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当不支付抚养费行为严重影响孩子成长时,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如孩子因缺乏费用无法接受必要教育、医疗等证据,申请限制对方探视。
(三)不能自行禁止对方联系孩子,应保障对方的探视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抚养费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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