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仅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财产性质不因形态改变而改变,所以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只是婚前财产从货币变为房产,仍属个人财产。若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情况,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而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作出资方对另一方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对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的房屋归属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房屋归属有不同判定。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个人财产,只是婚前财产形式从货币变为房产,性质未变。
1.若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2.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看作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建议在购房前明确财产出资情况,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若担心产权问题,双方可签订财产协议,对房屋归属及权益分配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分析:
(1)婚后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个人财产,只是婚前财产形式从货币变为房产,财产性质未变。
(2)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
(3)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看作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提醒: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要注意保留好婚前财产的相关证据,避免财产性质混淆。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仅用婚前财产全额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时,为证明此房屋是个人财产,要留存好婚前财产的资金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存单等,能表明购房资金源于婚前。
(二)用婚前财产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要注意保存好首付的付款凭证和自己婚前财产的证明,同时明确婚后还贷的明细记录,以便离婚分割时准确计算补偿金额。
(三)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若出资方有不想赠与另一方的想法,可以与另一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实际的产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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