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有权自主处置财产,决定是否将家产分给女儿。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能因未获家产而免除。
2.若女儿因未获家产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先协商,明确赡养是法定义务。协商无果,可申请人民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3.女儿若觉得财产分配不公,可与父母沟通,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双方应依法理性解决问题。
结论:
老人有权自主处置财产,女儿不能因未获家产拒绝赡养父母,双方可协商解决分歧,协商不成父母可通过调解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主处分权,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家产给予女儿。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未获得家产而免除。若女儿因未获家产不愿赡养,父母可先与其协商,强调赡养义务的法定性。若协商无果,父母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若女儿觉得父母财产分配不公,可与父母沟通,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法律既保障老人受赡养的权利,也保护公民财产处分权。遇到此类问题,双方都应依法行事,理性解决。若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老人有权自主处置个人财产,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不能因未获家产而免除,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女儿不能以未获家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2.若女儿因未获家产不愿赡养,父母可先与女儿协商,强调赡养是法定义务。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3.若女儿觉得父母财产分配不公,应与父母理性沟通表达想法,但不能将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
4.双方都应遵循法律规定,理性解决财产分配和赡养问题,既要保障老人受赡养的权利,也要尊重老人的财产处分权。
法律分析:
(1)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拥有合法的处置权,能够自主决定是否将家产分配给女儿,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未获得家产而被免除。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3)当女儿因未获家产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可先与之协商,强调赡养的法定义务性质。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
(4)若女儿觉得父母财产分配不公,可与父母沟通表达想法,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赡养。
提醒:
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因财产分配问题而拒绝。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以获取专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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