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取得时间在结婚前,仅与一方相关,所以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对其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应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与个人生活紧密相关且有特定个人属性。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则由法律和司法解释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这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明确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如果大家在财产认定和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在婚姻关系里,部分财产明确属于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具体包括一方婚前财产,因其在结婚前取得仅关联一方,属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补偿,是对受损方身体、健康等的补偿,具特定人身属性,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遵循当事人的意愿。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跟个人生活紧密相关有特定个人属性。以及其他依法律和司法解释按具体情况认定归一方的财产。
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建议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财产归属并进行公证。在婚姻中,对于可能涉及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通过购买凭证等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其专属性。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财产由于是在结婚前取得,与另一方并无关联,所以属于个人财产,这体现了财产取得时间对其属性的界定。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针对受损害方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弥补,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自然归一方所有,保障了受害者的权益。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了财产所有者的意愿。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与个人生活紧密相连且有独特个人属性,属于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由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具体情形认定,保证了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提醒:在婚姻关系中,涉及上述财产类型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这段话内容是正确的,在遇到具体认定财产是否为非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时可以做如下应对:
(一)对于一方婚前财产,要注意保留好财产取得时间的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付款凭证等,以此证明是婚前取得。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该款项应妥善保管,不要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要确保遗嘱和赠与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必要时可进行公证。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要能证明该物品是仅供一方使用且具有特定个人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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