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三年前认识的男朋友,刚认识不到一个月他主动说要给我买车。就直接去选了大众的12.8万成交。贷款十万三年还,年前他说对他不好他要分手。现在想要回车。我有义务要还吗? 我自己有买房,期间他除了上班回来住我家。没有给日常生活费,就说刚好车贷房贷一共六千就每月转我六千在我卡里。现在他主动分手说是给我还房贷,车应该要回。可日常车的所有费用都是我的工资在付出。
这种情况,车是否要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买车时明确是赠与,那一般不用还;若没明确,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现在分手他可能有权要回。考虑到日常车费用是你出的,可和他协商补偿。若协商不成,可保留好相关费用支出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23 11:43: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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