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全权委托您代理我的离婚纠纷案件,情况如下: 1. 我和女方结婚一年多,婚前我知道她有负债,仍帮她还债; 2. 我把彩礼+全部工资共计22万,全部转给女方和她母亲张敏的农商银行卡,钱全被她还婚前个人债务,没用于共同生活; 3. 我给她买了3万三金; 4. 我近
您这情况,22万若能证明没用于共同生活,是有希望要回的,三金一般视为赠与较难返还。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钱用途的证据。先和对方协商返还部分款项,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通过诉讼争取权益,后续我可帮您准备诉讼材料、参与庭审。
2026-02-22 22:34: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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