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完成六年,若当时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虽可起诉重新分割,但因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六年时间通常已过该期限,很难再基于此重新分割。
(2)若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3)关于子女抚养权,若有正当理由,如抚养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况,可起诉变更抚养权。在此过程中,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财产线索、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等,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变更诉讼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已完成六年的离婚,若当时财产分割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因已过六年通常难以重新分割,但如果是刚知道撤销事由且在一年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二)若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
(三)涉及子女抚养权,若有正当理由,如抚养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四)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财产线索、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六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通常已有定论。若当时分割财产存在欺诈、胁迫,虽可起诉重新分割,但撤销权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六年过去一般无法再以此重新分割。
2.若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分割。
3.涉及子女抚养权,若抚养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况,可起诉变更。起诉要准备好财产线索、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结论:
离婚六年,一般难以因当时财产分割的欺诈、胁迫情形重新分割财产;但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分割;有正当理由可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需准备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重新分割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由于已过去六年,通常无法以此重新分割。不过若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另行起诉分割。在子女抚养权方面,若抚养方出现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正当情况,可起诉变更。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证据至关重要,像财产线索、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等,准备好证据后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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