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用书面形式表达。这样做能确保放弃继承的有效性,避免后续纠纷。
(二)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若第二顺位继承人存在,由他们继承遗产;若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也全部放弃,且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否则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三)放弃继承要谨慎考虑,权衡自身权益和义务后再做决定,因为作出有效放弃表示后一般不能反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全放弃继承,遗产由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第一顺位放弃继承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
2.若第二顺位不存在或全放弃,且遗产无人继承和受遗赠,死者是集体组织成员,遗产归集体;否则归国家用于公益。
3.放弃继承要谨慎,有效放弃后一般不能反悔,应权衡权益义务再决定。
结论:
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书面放弃继承后,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若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也放弃,遗产依情况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或国家用于公益事业,放弃继承后一般不能反悔。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若要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当他们全部放弃时,遗产就由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若第二顺位继承人也不存在或者全部放弃,且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若死者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否则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并且,放弃继承一旦作出有效表示,通常不能反悔。所以继承人在决定是否放弃继承时,要谨慎权衡自身权益和义务。如果对继承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时,遗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
2.若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全部放弃,且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否则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3.放弃继承要谨慎,作出有效放弃表示后一般不能反悔,继承人应权衡权益和义务后决定。
建议继承人在决定放弃继承前,充分了解遗产状况和自身权益义务,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若已放弃继承后情况变化,可先与其他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尝试解决。
法律分析:
(1)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时,遗产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达。
(2)若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者全部放弃继承,并且该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若不是,则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
(3)放弃继承具有严肃性,一旦作出有效放弃表示,通常不能反悔。所以继承人要权衡好自身权益和义务后再做决定。
提醒:
放弃继承关乎重大权益,决定前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