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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后逼迫对方离婚会产生什么结果

刘** 安徽-芜湖 离婚咨询 2026.02.09 07:27:05 374人阅读

出轨后逼迫对方离婚会产生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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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对逼迫离婚情况,若遭遇威胁、暴力等强迫手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在财产分割时,被逼迫方作为无过错方应收集对方逼迫的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并争取多分财产。
(三)争取子女抚养权时,被逼迫方要证明自身能为子女提供更有利的成长环境,同时指出出轨方逼迫行为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
(四)若不愿意离婚,可准备好夫妻感情未破裂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2-09 12: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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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逼迫他人离婚不合法,用威胁、暴力手段强迫的,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要担刑责。
2.财产分割时,法律偏向保护无过错的被逼迫方,其可请求赔偿,法院会酌情让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3.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若逼迫行为不利子女成长,无过错方获抚养权概率大。
4.被逼迫方不愿离婚,可起诉,由法院依夫妻感情状况判离与否。

2026-02-09 11:0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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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逼迫对方离婚不合法,采取威胁、暴力手段可能构成犯罪,财产分割倾向保护无过错方,子女抚养权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被逼迫方不愿离婚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逼迫对方离婚本身违反了这一原则。若使用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就触犯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财产分割时,法律秉持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被逼迫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也会适当多分给其财产。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若出轨方的逼迫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高。若被逼迫方不想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状况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如果您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10:0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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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逼迫对方离婚不合法,采取威胁、暴力手段强迫,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保障婚姻自由,这种强迫行为严重侵犯他人权利。
2.财产分割上,法律倾向保护无过错方。被逼迫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适当多分财产,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3.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若出轨方逼迫行为不利于子女成长,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确保子女健康成长。
4.若被逼迫方不愿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建议被逼迫方可收集对方逼迫的证据,以便在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取及离婚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遇到威胁暴力等情况应及时报警。

2026-02-09 08:58: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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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逼迫对方离婚是不合法的行为,使用威胁、暴力手段强迫,会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自由的严格保护,婚姻关系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
(2)财产分割时,法律着重保护无过错方。被逼迫方作为无过错方,不仅能请求损害赔偿,法院还会视具体情况,让其适当多分财产,以此保障无过错方的经济权益。
(3)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若出轨方的逼迫行为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的概率会增加。
(4)若被逼迫方不愿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提醒:遭遇逼迫离婚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08:29:5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出轨一方逼迫离婚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在离婚后一年内,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过错损害方赔偿。婚姻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作了区别规定: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所以在离婚后一年内,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向请求原配偶赔偿因离婚过错而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实质上是一种侵权之债的请求权,而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故这里的“一年”时效为特殊诉讼时效。根据特殊诉讼时效仍然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有关法律规定,这里的“一年”时效可以中止、中断与延长。相关离婚赔偿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在离婚后一年内,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过错损害方赔偿。婚姻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作了区别规定: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所以在离婚后一年内,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向请求原配偶赔偿因离婚过错而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实质上是一种侵权之债的请求权,而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故这里的“一年”时效为特殊诉讼时效。根据特殊诉讼时效仍然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有关法律规定,这里的“一年”时效可以中止、中断与延长。相关离婚赔偿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在离婚后一年内,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过错损害方赔偿。婚姻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提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作了区别规定: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无过错方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所以在离婚后一年内,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无过错方,可向请求原配偶赔偿因离婚过错而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权实质上是一种侵权之债的请求权,而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故这里的“一年”时效为特殊诉讼时效。根据特殊诉讼时效仍然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有关法律规定,这里的“一年”时效可以中止、中断与延长。相关离婚赔偿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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