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成年人,若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民政局可在其年满18周岁时,终止监护抚养职责,但要做好监护关系终止的相关手续和交接工作。
(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民政局应持续监护抚养,同时积极配合相关治疗和康复工作,促进其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出现法定监护终止情况时,及时办理监护终止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1.民政局担任孩子监护人,监护抚养一般到法定监护终止情形出现,如被监护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未成年人满18周岁且智力、精神正常,监护关系终止,民政局不再负责。
2.若被监护人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民政局监护抚养无明确时间限制,需持续到其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出现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法定终止情况。
结论:
民政局担任监护人抚养孩子,未成年人一般到18周岁且智力、精神健康正常时监护终止;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则到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出现其他法定监护终止情况时结束。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监护关系会在法定情形下终止。对于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且智力、精神状况正常,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自然终止,民政局不再承担监护抚养职责。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于其自身状况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民政局的监护抚养没有固定期限,要持续到其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出现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法定情形。如果大家在监护抚养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民政局担任监护人抚养孩子,监护期限依据被监护人情况而定。对于未成年人,一般到年满18周岁且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时,监护关系终止,民政局不再承担监护抚养职责,因为此时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民政局的监护抚养无明确时间限制,需持续到其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出现法定监护终止情况,像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达到监护终止条件。
2.加强对监护过程的监督,确保民政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3.完善法定监护终止情形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保障监护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法律分析:
(1)对于未成年人,民政局担任监护人抚养孩子,一般到其年满18周岁且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正常时,监护关系终止,民政局不再承担监护抚养职责。这是因为年满18周岁的智力、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需监护。
(2)当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时,民政局的监护抚养没有明确时间限制。需持续到其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出现被监护人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法定监护终止情况。
提醒:
不同被监护人的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监护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分析和解决方案。
律师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 (一)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四)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 (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 (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 (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