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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与小三所签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邵* 广西-河池 离婚咨询 2026.02.04 04:09:11 307人阅读

老公与小三所签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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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公与小三所签“离婚协议”无效,若老公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的签订主体需为合法夫妻,目的是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老公与小三并非合法夫妻,不具备签订离婚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且,该“协议”违背公序良俗这一民事活动基本准则,老公与小三的不当关系违反道德伦理,所以此“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若老公在“协议”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可依法要求返还。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4 11: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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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公与小三所签“离婚协议”无效。因为离婚协议主体须是合法夫妻,老公与小三并非合法夫妻,不具备签订主体资格,且该“协议”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活动应遵循此基本准则,其不当关系违反道德伦理,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2.若老公在“协议”中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妻子权益,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3.为避免此类情况,夫妻双方可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方式,增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意识。妻子若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4 10:1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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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的主体需为合法夫妻,旨在处理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老公与小三并非合法夫妻,不具备签订离婚协议的主体资格,所以他们所签“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无效。
(2)公序良俗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老公与小三的不当关系违背道德伦理,基于此签订的“协议”因违背公序良俗而不受法律保护。
(3)若老公在与小三的“协议”中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妻子有权要求返还被擅自处分的财产。

提醒:
若发现类似情况,妻子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4 09:1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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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老公与小三签订“离婚协议”,妻子要及时收集相关协议文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协议的存在及财产处分情况。
(二)妻子可与老公沟通,要求其停止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并协商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若沟通无果,妻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离婚协议”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被处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老公与小三非合法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且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此“离婚协议”无效,妻子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2026-02-04 07:2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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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公和小三签的“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协议得是合法夫妻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达成的约定,他俩不是合法夫妻,没资格签。
2.这种“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民事活动基本准则,他俩的不正当关系违背道德伦理,这“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3.若老公在“协议”里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妻子权益,妻子能要求返还。

2026-02-04 06:08:57 回复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医院与诊所合作协议如下次甲方:乙方:______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合同内容:一.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网络上为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合作的专科提供网站搜索服务;2.在网络上发布所治疾病的内容和宣传;3.在网络上为患者公布合作单位的就医地点,让患者就近就诊;4.为合作单位提供专科治疗配方(需签约)。不签约的合作,只要发来一年的服务费,您的医院马上就是全国中医168协作网(中医168网)成员医院。5.在网络上介绍合作专科的坐诊专家。6.在网络上发布合作单位的医院状况,内容需经本网站修订。7.免费为合作单位提供就诊技术咨询,指导能正常地开展工作。8.负责网站信息的整理工作。有新业务发展动向和业务新闻时,及时在网站公布。9.和本网合作,“全国中医168协作网”网站就是您的网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在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内建立“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的科室,科室名字自定;2.乙方药品、费用自理;3.在合作科室内外必须有明显的“全国中医168协作网合作单位”及网址的招示牌;4.合作科室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和坐诊大夫,负责人或院方代表为负责联络人,有变动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负责联络人必须能代表乙方合作科室的利益;5.必须有保持联络通畅的联系方式,且不变,联系方式有变动时马上和甲方联系;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费:门诊部、乡级医院为每年400元;县、区级医院每年为1000元;市级以上医院为每年2200元。技术资料费另议。7.若是合作单位需要下面附二单科的处方,需要有合作十年以上的保证签约,并一次交清十年的合作服务费。三.免责条款:由于internrt是全球互联网络,其通道上偶然阻塞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服务器停止运行,造成用户访问速率下降或短暂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能发生,属于正常现象,乙方表示认同。四.违约责任:1.双方的义务必须积极履行。2.此合作是长期合作。3.若乙方想解除合作,付年度费用时,超时一周,即为自动解除。甲方只做该付费的善意提醒;解约后医院在本网站的内容将全部删除。4.签约者费用不再退回。五.有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要求解决。七.此合同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内容视为附件,做为补充条款,和合同具有同等效益。

签定战略合作协议之管理机构第一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管理合伙人制度。第二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第三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第四条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推选管理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承担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管理合伙人)人选;(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九)决定合伙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或一名管理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合伙人会议由管理合伙人召集并主持。管理合伙人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记录上签字,由管理合伙人负责记录的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第六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二)第八条所列(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第七条本所设三名管理合伙人,是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机构。第一届管理合伙人任期为一年,第二届起每届任期二年。第八条管理合伙人在全体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应当推选管理经验丰富,又热心公益事业的合伙人为管理合伙人。管理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投票选举产生,得票前三名的合伙人即为管理合伙人。第九条本所主任从管理合伙人中产生。三位管理合伙人职权相同,每次选举得票最多的为本所主任,第二、三名为副主任,有两名以上并列第一时,由三名管理合伙人协商产生。第十条在管理合伙人任职期内,只要有三分之一合伙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管理合伙人提出罢免提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通过,该管理合伙人即应辞去管理合伙人职务,由全体合伙人补选一名管理合伙人继任。第十一条管理合伙人实行分工负责,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决定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细则另行制定。第十二条管理合伙人的职权:(一)依合伙协议及章程规定行使对本所的日常管理权;(二)依管理合伙人工作细则(另定)的规定行使管理合伙人会议的表决权和具体分工范围内的决策权;(三)共同决定部门设置及人员调配、聘用、辞退律师和行政人员;(四)执行每年合伙人会议通过的财务预算方案;(五)在本所员工发生人身意外时,按规定决定对该员工及其亲属的补助;(六)按业务需要决定某一合伙人或本所职员的国内培训;(七)有权行使合伙协议及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三条管理合伙人义务:(一)应严格执行合伙协议、章程规定的内容及合伙人会议决议;(二)应以本所利益为重,在承担合伙人一般义务的同时应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着力于本所业务的不断开拓和对外树立本所良好的形象;(三)与全体合伙人保持平等伙伴关系,经常征求大家意见,对有损本所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应坚决地予以抵制,对责任人应依照规定公正处理;(四)公正、合理地分配每年的剩余可分配利润和行使对基金使用的决策权;(五)公正、合理、节俭地使用每年财务预算通过的费用;(六)不以管理合伙人的地位牟取个人私利;(七)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十四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管理合伙人负责。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岗位津贴在年度终了时由管理合伙人根据行政主任的工作表现提出方案交合伙人会议审议,最高不超过全所全年业务收入的%。第十五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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