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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完成交付的赠与财产,通常归受赠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像已过户的房产、登记在受赠方名下的车辆。
2.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达成,赠与方可以撤销。如以结婚为条件送彩礼,没结成婚可要求返还。
3.赠与的金钱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且难区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按原则分割,主张混同者需举证。婚前赠与财产计算取决于财产性质、交付和附条件情况。
2026-02-02 11: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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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赠与财产计算需区分不同情形,完成交付的一般属受赠方个人财产;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可撤销;金钱与共同财产混同难区分或按共同财产处理,主张混同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赠与另一方财产并完成交付,像房产过户、车辆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财产所有权转移,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对受赠方财产权益的保护。若赠与附条件,条件未达成,赠与方可行使撤销权,如以结婚为条件的彩礼赠与,未结婚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而当赠与的金钱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难以区分时,可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体现了公平原则,但为防止随意主张,主张混同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婚前赠与财产的计算受财产性质、交付情况及是否附条件等因素影响。若在婚前赠与财产计算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法律建议。
2026-02-02 10:2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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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赠与财产计算关键在于财产性质、交付情况及是否附条件等。完成交付的婚前赠与财产,通常属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已过户的房产、已登记在受赠方名下的车辆。
2.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像以结婚为条件赠与彩礼,最终未结婚,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3.若赠与的金钱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且难以区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主张混同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
建议:赠与财产时明确财产性质和赠与条件并签订书面协议;交付财产后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避免赠与金钱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若混同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2026-02-02 09:4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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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并完成交付,通常该财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像房产过户、车辆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这类完成交付的情况。
(2)若赠与附条件,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如以结婚为条件赠与彩礼,最终未结婚,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
(3)若赠与的是金钱且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难以区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不过主张混同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
提醒:婚前赠与财产计算复杂,需关注财产性质、交付及附条件情况。涉及金钱赠与混同问题时,注意保留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09:2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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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婚前赠与财产已完成交付,如房产过户、车辆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该财产属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无需额外计算。
(二)若赠与附条件且条件未成就,赠与方撤销赠与,受赠方应返还财产,按实际赠与财产价值计算。
(三)若赠与金钱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主张混同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混同情况及财产价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6-02-02 09:02: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