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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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公用离婚协议书欺骗老婆,已办理离婚登记且能证明财产分割条款有欺诈的,可起诉撤销;未办理离婚登记的,不应签字,要收集欺骗证据以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是重要的法律文件。若已完成离婚登记,当一方能证明签订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可通过起诉撤销该协议,法院查证属实会支持诉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由于离婚协议书此时未生效,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被欺骗方不应签字,同时收集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证明对方欺骗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老公用离婚协议书欺骗老婆,要依具体情况处理。若已办理离婚登记,只要能证明签订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便可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协议,法院认定欺诈属实会支持诉求。若未办理离婚登记,被欺骗方不应签字,因为离婚协议书办理登记后才生效,未登记无强制执行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已登记离婚且有欺诈证据的,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2.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拒绝签字,同时收集老公欺骗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准备。
法律分析:
(1)若已完成离婚登记,被欺骗方若能证明签订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法院经审理,若认定欺诈事实成立,会支持撤销诉求,重新分割财产。
(2)若尚未办理离婚登记,被欺骗方不应签署离婚协议书。因为未办理登记,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无强制执行力。此时,被欺骗方要注意收集老公欺骗的证据,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提醒:
面对离婚协议欺骗情况,注意收集证据很关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员进一步分析。
(一)已办理离婚登记:能证明签订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等待法院审理,若认定欺诈,诉求会获支持。
(二)尚未办理离婚登记:不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由于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未登记不具强制执行力。此外,要收集老公欺骗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用于后续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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