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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承诺赠与到底有没有效

吴* 安徽-马鞍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31 18:08:25 376人阅读

婚前财产承诺赠与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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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承诺赠与通常有效。只要赠与人有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意愿真实,且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承诺就受法律认可。
2.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能随便撤销。
3.婚前财产承诺若没公证且财产未转移,赠与人能撤销;若已公证或属法定不可撤销情形,则不可随意反悔。

2026-01-31 22: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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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财产承诺赠与通常有效,但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经过公证或属法定不得撤销情形的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即成立。只要赠与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意思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婚前财产赠与承诺就有效。然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这意味着婚前财产赠与承诺若未公证且财产未转移,赠与人能撤销;若已公证或属法定不得撤销情形,就不能随意撤销。如果遇到婚前财产赠与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31 22:1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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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承诺赠与通常有效。只要赠与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承诺就受法律保护,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即成立。
2.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存在例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若婚前财产承诺赠与未公证且财产未转移,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若已公证或属法定不得撤销情形,则不能随意撤销。
3.建议受赠人在接受婚前财产赠与时,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或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31 20:2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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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财产承诺赠与通常有效。只要赠与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意思表达真实,且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赠与承诺就受法律认可。
(2)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撤销权。一般情况下,若婚前财产承诺赠与未公证且财产未转移,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3)存在不可撤销的情形。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随意撤销。

提醒:若接受婚前财产赠与,建议及时办理公证或完成财产权利转移,避免赠与人撤销赠与。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9:1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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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想确保婚前财产赠与有效且不可随意撤销,可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这样赠与人就不能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若赠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法律规定此类赠与不可随意撤销,可选择此类性质的赠与方式。
(三)受赠人要及时督促赠与人完成财产权利的转移,如房产过户、动产交付等,一旦财产权利转移,赠与人也无法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6-01-31 18:56:17 回复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比较主流的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同,而是根据现实的需要,分两种情况作出了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其根据就是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条规定使赠与合同带有实践合同的性质,即一般的赠与合同在未交付标的物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此时赠与合同对受赠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二、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何在传统民法理论以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而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须以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生效的合同。区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生效要件不同。诺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即受合同的约束。而实践合同在交付标的物前,合同成立而未生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三、我们《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各国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我国学者也有不同的主张。在我国《合同法》颁布前,学者中虽然有两种不同主张,但在实务中一直认为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赠与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对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赠与物为成立要件也仍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自标的物交付时成立;否则,当事人间接达成赠与的合意就成立赠与合同,如果赠与人不履行赠与义务,就要受强制执行,则对赠与人不公平,并且也会因此而使赠与人不愿作出赠与的表示,减少赠与。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若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则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可不受任何约束,不仅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而且会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而作接受赠与的准备,付出的费用得不到救济,这对受赠人显然不公平。以上是我对赠与合同到底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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