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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骗我签合同要怎么去处理

李* 江苏-常州 合同纠纷咨询 2026.01.29 10:05:32 430人阅读

老板骗我签合同要怎么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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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板骗签合同,若能证明欺诈,合同可撤销,需尽快收集证据,可先协商撤销,协商不成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且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合同撤销后财产应返还或补偿,过错方要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当老板骗签合同,若能证明其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此合同就属于可撤销合同。在处理时,要尽快收集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先尝试与老板协商撤销合同,若协商无果,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不过,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若合同被撤销,其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则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老板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若在处理此类合同欺诈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9 16: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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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骗签合同,可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若能证明存在欺诈,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具体措施如下:
1.收集证据。尽快收集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老板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自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2.协商解决。尝试与老板协商,要求撤销合同。
3.申请撤销。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但要注意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4.处理后果。若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取得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2026-01-29 15:4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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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老板骗签合同,若能证明欺诈事实,此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收集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老板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让自己违背真实意思签约。
(2)可先与老板协商撤销合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需注意,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
(3)若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提醒:
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行使撤销权务必注意一年的期限,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9 14:3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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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证据。要积极收集能证明老板欺诈行为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老板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让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签订合同。

(二)协商解决。尝试与老板沟通,要求撤销合同。

(三)寻求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但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处理后续事宜。合同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需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老板要赔偿自身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1-29 12:4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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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老板骗签合同,若能证明欺诈,合同可撤销。要尽快收集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老板故意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让自己违背意愿签合同。
2.先与老板协商撤销合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注意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3.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无法返还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

2026-01-29 11:23:49 回复

【法律意见】打举报电话不需要要求匿名才会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政府人员故意向被举报单位泄露举报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者举报内容等,或者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被举报单位的,或者应当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采取保护措施而未制定或者采取,导致举报人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一)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二)举报材料应当放置于保密场所,保密场所应当配备保密设施。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场所。(三)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四)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五)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严禁对匿名举报线索材料进行笔迹鉴定。(六)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第六十条 举报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上举报,严格管理举报网站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适时更换。利用检察专线网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通过网络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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