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3年一直不结算,实际施工人怎么办
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可采取多方面措施维护权益。
1.书面催告是基础,通过函件向发包方发出结算催告并留存凭证,对方签收的凭证可作为维权证据。
2.收集证据很关键,准备施工合同、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证明实际施工及工程完成情况。
3.协商解决是优先选择,与发包方、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沟通,确定结算方式和时间。
4.若对工程价款有争议,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5.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执行。
法律分析:
(1)书面催告是实际施工人维护权益的第一步,以函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催告并留存凭证,若对方签收,这在后续维权中可作为有力证据,证明实际施工人已积极主张结算权利。
(2)收集证据至关重要,施工合同、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能全面证明实际施工的过程和工程完成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事实支撑。
(3)协商解决是较为温和的方式,与发包方、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沟通,确定结算方式和时间,有助于和平解决纠纷。
(4)当双方对工程价款有争议时,申请造价鉴定可得出客观的工程价款数额,为解决争议提供依据。
(5)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是最后的保障,可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申请财产保全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
提醒:实际施工人在采取这些措施时,要注意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证据的合法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书面催告时要确保函件内容清晰写明结算要求和时间等关键信息,通过邮政快递等可查询签收情况的方式发出,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这样对方签收的凭证在后续维权时能有力证明催告事实。
(二)收集证据过程中,要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施工合同完整无缺,施工记录详细准确,工程验收报告有相关方签字盖章,往来函件能体现双方关于工程的沟通情况。
(三)协商解决时,要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同时记录好协商过程和结果,形成书面文件让双方签字确认。
(四)申请造价鉴定要选择信誉良好、资质合格的鉴定机构,配合鉴定机构提供所需资料,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
(五)提起诉讼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提供准确的对方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实际施工人可采取这些措施维护权益:
1.书面催告:用函件向发包方催结算,留好凭证,对方签收可作维权证据。
2.收集证据:准备好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明施工和工程完成情况。
3.协商解决:与相关方沟通,确定结算方式和时间。
4.申请鉴定:对价款有争议,委托机构鉴定。
5.提起诉讼:协商不成起诉,可申请财产保全保障执行。
结论:
实际施工人可通过书面催告、收集证据、协商解决、申请造价鉴定和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索要工程款。
法律解析:
书面催告以函件等形式向发包方发出结算催告并留存凭证,若对方签收可作为维权证据,这是在为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做准备。收集施工合同、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证据,能证明实际施工及工程完成情况,是主张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与发包方、转包方或违法分包方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和时间,和平解决纠纷是较为理想的途径。若双方对工程价款有争议,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能得出合理的工程价款金额。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保障最终的执行。相关法律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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