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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让他人签字有没有效力

秦** 辽宁-朝阳 婚前调查咨询 2026.01.27 07:19:57 355人阅读

婚前协议让他人签字有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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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协议旨在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归属等重要事项,其有效性建立在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之上。
(2)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包含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他人代签婚前协议,因非夫妻双方亲自表意,难以反映真实意愿。若一方事后不追认代签行为,协议对其不具法律效力。
(3)不过,若夫妻一方委托他人代签,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婚前协议可能有效。

提醒:婚前协议代签存在风险,若无合法委托手续,协议易被认定无效。建议签订时双方亲自签字,如有委托代签需求,务必办理合法授权手续,具体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7 12: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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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保证婚前协议有效,夫妻双方应亲自签订协议,确保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
(二)若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签,要办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1-27 11:4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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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协议一般需夫妻双方亲自签字才有效,它是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归属等事项的约定,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
2.按法律,民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有相应能力且意思真实。他人代签不能反映双方意愿,若一方不追认,协议对其无效。
3.若一方委托他人代签,有合法授权手续,且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可能有效。

2026-01-27 10:45: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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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协议让他人代签字一般无效,但有合法委托手续且协议内容合法合规时可能有效。
法律解析:
婚前协议是对婚前及婚后财产等事项的约定,需体现双方真实意思。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含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让他人代签婚前协议,因不是夫妻双方亲自表意,无法反映真实意愿,若一方事后不追认,协议对其不产生效力。不过,若一方委托他人代签,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可能有效。如果对婚前协议的签署和效力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7 09:1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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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让他人代签字一般无效,但存在有效情形。婚前协议需体现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让他人代签并非双方亲自作出意思表示,不能反映真实意愿,若一方事后不追认,协议对其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过,若一方委托他人代签,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可能有效。
1.为保障婚前协议合法有效,夫妻双方应亲自签署协议,确保意思表示真实。
2.若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签,务必办理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
3.签订协议前,仔细审查协议内容,保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2026-01-27 08:52:42 回复

对于非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本人不进行追认或者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有人的授权,其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因此,若没有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则签订的该协议无效。此外,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1、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2、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3、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4、明晰股权结构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6、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7、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关键词:拆迁安置房屋买卖转让合同过户不得转移效力2005年2月,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25平方米,总价款12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于同年6月1日交付房屋。2005年11月,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协议无效。试问该份合同是否有效甲应如何处之房地产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综上所述,甲跟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问题:1、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2、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3、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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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其他股东未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有效吗

    专业解答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也是有效力的,但是前提是经过了其他半数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转让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议决议,由股权转让的双方本人或者是授权委托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了。

    2024.08.27 62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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