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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全面覆盖原则是判定外观专利侵权的重要标准之一。当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或实质性相同时,从整体视觉效果看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就可能被认定侵权。比如在判断时聚焦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忽略细微、不易察觉的差别。
(2)混淆原则也是关键。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衡量标准,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整体视觉效果会让一般消费者产生混淆,认为两者来源相同或有特定联系,可能构成侵权。判断时要排除专业人员的特别注意能力。法院会综合考虑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因素进行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
提醒:在设计产品外观时,要充分了解外观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避免侵权风险。若面临相关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6 22: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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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权利人,若怀疑外观专利被侵权,可先自行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看是否符合全面覆盖原则,即整体视觉效果有无差异或实质性差异,重点关注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若难以判断,可借助市场调查,了解一般消费者是否会对两者产生混淆。
(二)对于被控侵权方,应从自身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的不同点出发,证明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不会使一般消费者产生混淆。同时可强调自身设计的独特性,避免陷入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026-01-26 21: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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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外观专利侵权有两个原则。全面覆盖原则下,若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和专利外观设计完全一样或实质相同,整体视觉无差异,就可能侵权。判断时关注正常使用易观察部位,忽略细微差异。
2.混淆原则以一般消费者认知为标准,若被控侵权产品和专利产品整体视觉让消费者混淆,误认来源相同或有联系,可能构成侵权。判断排除专业人员特别注意能力,法院综合形状、图案、色彩等因素整体判断。
2026-01-26 20:1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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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判定外观专利侵权采用全面覆盖原则与混淆原则。
法律解析:
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或无实质性差异,判断重点在于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细微、不易察觉的差异不影响判断。混淆原则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若一般消费者会因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而产生混淆,误认两者来源相同或存在特定联系,则可能构成侵权,判断时需排除专业人员的特别注意能力,法院会综合考虑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因素进行整体判断。在遇到外观专利侵权相关问题时,由于法律判定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6 19:0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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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外观专利侵权采用全面覆盖与混淆两大原则。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控侵权产品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或实质性相同,判断聚焦于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部位,忽略细微差异。混淆原则以一般消费者认知为标准,若整体视觉效果易使消费者混淆,认为两者来源相同或有特定联系,可能构成侵权,判断时排除专业人员特别注意能力,法院综合考虑形状、图案、色彩等因素整体判断。
1.企业应加强对外观设计的检索和分析,确保自身设计不侵犯他人专利。
2.申请外观专利时,详细准确地描述设计特征,增强专利的稳定性。
3.市场上发现疑似侵权产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2026-01-26 17:27: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