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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割股权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孟** 上海-黄浦区 股权咨询 2026.01.25 17:26:24 329人阅读

夫妻分割股权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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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分割股权需确定股权是否为共同财产,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直接分割,还需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并处理好股权价值评估问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若股东配偶不是公司股东,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又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这是为了维护公司的人合性。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相对自由,可直接分割。此外,公司的章程对股权转让可能有特别规定,必须按照章程办理。并且,为避免因股权价值产生纠纷,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在夫妻股权分割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和专业的法律建议。

2026-01-25 19: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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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割股权要关注多方面要点。确定股权性质是首要步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特别约定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不同类型公司股权时,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如果股东配偶并非公司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又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相对自由,可直接进行。

此外,公司的章程规定不可忽视,若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限制和要求,必须按章程办理。同时,需处理好股权价值评估问题,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确定股权价值,防止因价值分歧引发纠纷。

建议夫妻在分割股权前,先明确股权性质,了解公司相关规定和章程要求。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专业评估机构的结果为股权价值依据,确保分割过程合法、合理、公平。

2026-01-25 18:4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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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明确股权性质是分割基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特别约定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确定了性质才能开展后续分割工作。
(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有特殊规则,当股东配偶并非公司股东时,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不同意又不购买,会被视为同意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相对自由,可直接进行分割。
(4)公司章程具有重要作用,若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限制和要求,必须按章程规定执行。
(5)股权价值评估不容忽视,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确定价值,防止因价值分歧引发纠纷。

提醒:
夫妻分割股权情况复杂,不同公司类型和章程规定会影响分割结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8:3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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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股权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无特别约定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若股东配偶非公司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相对自由,可直接分割。
(四)遵循公司的章程规定,若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限制和要求,按章程办理。
(五)处理好股权价值评估问题,可找专业评估机构确定股权价值,避免价值分歧引发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25 17:3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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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股权性质:婚姻期间取得的股权,若无特别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非股东配偶分割股权,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他们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又不买,视为同意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相对自由,可直接分割。
4.遵循章程规定:章程对转让有特别要求的,按章程办。
5.处理股权评估:请专业机构评估股权价值,避免价值分歧引发纠纷。

2026-01-25 17:32:07 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注意的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方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方法(1)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当事人有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当事人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离婚时,当事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不可分物按照实际需要和有利于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得到的一方应依据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适当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利益原则。可以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份额上适当照顾女方或未成年子女抚养方也可以将财产种类上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适当照顾分割给女方或未成年子女抚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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