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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判决离婚老婆能分得什么

曾* 广西-百色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5 09:10:05 404人阅读

法院判决离婚老婆能分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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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自己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男方给予补偿。
(三)若自身生活困难,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男方给予适当帮助。
(四)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女方收集好相关证据,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25 14: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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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离时,女方能分多少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
2.若女方在家庭付出多,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
3.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适当帮助。男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无过错可请求赔偿。

2026-01-25 14:0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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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女方能分得的财产和权益依具体情况而定,在多种情形下女方有相应权益保障。
法律解析:
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如果女方在家庭生活中,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当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对女方权益的保护,确保在离婚时女方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合理维护。如果您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有相关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5 12:2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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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时女方能分得的财产和权益取决于多种情况。在财产分割上,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若女方在家庭中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对方请求补偿。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给予帮助。男方有重婚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女方平时应留意家庭财产情况,如房产、存款等,为可能的财产分割做好准备。
2.若负担较多义务,要保留相关证据,如照顾老人的医疗票据、抚育子女的教育花费等,用以主张补偿。
3.遇到家庭暴力等情况,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诊疗记录和报警回执,以便主张损害赔偿。

2026-01-25 11:0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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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遵循双方协议处理的原则。如果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按协议执行。
(2)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财产分配上,女方通常会得到一定倾斜。
(3)女方若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给予适当帮助。
(5)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提醒:
离婚财产分割和权益主张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09:43:38 回复

你好,都有份,但是不是平分,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分配原则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分割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主体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意见】该案例的提问者应明白,没有任何规定,一方出轨可以作为双方离婚时分割财产的依据。同时,双方就共同分割问题,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审理审判。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法律依据】另外,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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