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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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婆婆明确将房子赠与儿子,且未提及还款,此时该房产属于儿子婚前个人财产,儿子没有必须还款的义务。
(2)若婆婆和儿子签订了借款协议,那么儿子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责任。
(3)即便没有书面协议,但婆婆购房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款,这种情况下也会认定为儿子的债务,儿子需要偿还。
(4)婆婆支付首付,儿子名义办理后续贷款,儿子一般是还款人。婚后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配偶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享有权益。
提醒:婚前购房涉及多种情况,不同约定和出资方式会导致不同法律后果,建议提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婆婆明确赠与且无还款说明,保留好相关赠与证据,儿子无需担心还款问题,房产属个人财产。
(二)若有借款协议,儿子应按协议按时还款,避免违约产生纠纷。
(三)若婆婆出资明确为借款但无书面协议,婆婆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儿子应积极偿还。
(四)若婆婆付首付儿子贷,儿子正常履行还款义务,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要与配偶做好沟通,明确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表明若婆婆明确赠与儿子房产且儿子接受,儿子无还款义务。
1.婆婆婚前买房写儿子名,若明确赠与且未提还款,儿子无还款义务,房子属儿子婚前个人财产。
2.若有借款协议,儿子要按约定还款。
3.婆婆出资明确为借款,即使无书面协议,也属儿子债务,儿子需偿还。
4.婆婆付首付,儿子办贷款,儿子通常为还款人,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配偶对还贷及增值部分有权益。
结论:
婚前婆婆买房写儿子名,还款责任依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儿子无需还款,也可能需按借款协议还款或偿还借款,若仅付首付儿子办贷款则儿子通常是还款人,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配偶有相关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婆婆明确赠与儿子且未提还款,房产属儿子婚前个人财产,儿子无还款要求。若有借款协议,双方应依约履行,儿子需按协议还款。即便无书面协议,但婆婆出资时明确是借款,儿子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若婆婆付首付儿子办贷款,儿子是还款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配偶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享有权益。这体现了法律对财产赠与、借贷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保护。若遇到类似复杂的房产及还款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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