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签完离婚协议后,双方有离婚意愿且对协议无异议,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历三十日冷静期和后续三十日申请期,符合条件才可领取离婚证,未按时申请视为撤回。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登记有严格程序。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携带规定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设置三十日冷静期是为避免冲动离婚,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发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系列程序保障了离婚的严肃性和慎重性。如果大家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签完离婚协议后,双方无异议且有离婚意愿,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合法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程序。
为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有以下建议:
1.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必要材料,避免申请时因材料不全耽误进度。
2.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双方应慎重考虑婚姻关系,若决定继续维持婚姻,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法律分析:
(1)签完离婚协议且双方有离婚意愿,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按要求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这是法定的申请流程。
(2)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环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并发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办理离婚登记务必牢记冷静期和申请发证的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申请撤回。不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签完离婚协议且双方无异议并有离婚意愿,要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二)在三十日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去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能拿到离婚证;若未在规定时间申请,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