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部分内容可能无效,因为抚养权确定需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婚前双方未生育,未来情况复杂,此时确定抚养权未考虑子女成长实际需求与变化,违反该原则。
(2)不过,若离婚时双方能就婚前协议中抚养权约定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可按协议处理。
(3)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角度进行判决。可见,婚前协议不能绝对约定抚养权归属,要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
提醒:婚前协议约定抚养权存在不确定性,建议谨慎对待。不同家庭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别,若有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婚前不要在协议中绝对地约定抚养权归属,因为婚前未生育,未来情况多变,这样的约定可能因未考虑子女成长实际需求和变化而无效。
(二)若在离婚时双方就抚养权能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可按婚前协议中关于抚养权的约定处理。
(三)若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协商一致,应做好通过法院判决的准备,注重提升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以争取法院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婚前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部分内容可能无效。因为确定抚养权要以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重,婚前未生育,未来情况多变,此时约定未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和变化。
2.若离婚时双方就抚养权约定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可按协议处理。
3.若无法协商,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从利于未成年子女角度判决。总之,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确定抚养权。
结论:
婚前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部分可能无效,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确定抚养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抚养权的确定需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婚前双方未生育,未来情况复杂,婚前就确定抚养权归属,未考虑子女成长实际需求和变化,违反该原则。不过,若离婚时双方对婚前协议中抚养权约定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可按协议处理。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角度判决。因此,婚前协议不能绝对约定抚养权归属。若您对婚前协议中抚养权约定或其他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婚前协议约定抚养权归属部分可能无效,确定抚养权需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婚前双方未生育,未来情况多变,婚前确定抚养权未考虑子女成长实际需求与变化,违反了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2.不过若离婚时双方能就婚前协议中抚养权约定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可按协议处理。
3.若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出发判决。
4.建议在婚前协议中不要绝对约定抚养权归属,可约定一些有利于保障子女权益的宽泛原则。在面临抚养权问题时,双方应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尊重法院判决。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