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刑过轻时,有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两种程序来纠正。
(2)针对一审判决,检察院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二审抗诉。需制作抗诉书并通过原审法院提交,同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而且上级检察院若觉得抗诉不当,可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
(3)对于已生效判决,检察院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抗诉。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生效判决发现错误能提出;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生效判决有误,要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
提醒:
当事人面对检察院抗诉情况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对于一审判决,检察院若认为判刑过轻,要在规定期限内制作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该抗诉书,同时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若上级检察院觉得抗诉不当,可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
(二)对于已生效判决,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生效判决有误,应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检察院觉得法院判刑过轻,可通过抗诉纠正,分二审和再审抗诉。
2.一审判决时,检察院能在规定时间向上一级法院二审抗诉。要制作抗诉书,经原审法院提交,副本送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若认为抗诉不当,可撤回并通知下级。
3.对生效判决,检察院认为过轻可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抗诉。最高检和上级检察院对有误生效判决可提出,地方各级检察院应提请上级向同级法院抗诉。
结论:
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刑过轻,可通过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程序纠正。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二审抗诉;已生效判决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再审抗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抗诉方式。对于一审判决,检察院可在规定期限内制作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并送交当事人副本,不过上级检察院若认为抗诉不当可撤回。对于已生效判决,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发现错误可提出再审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生效判决有误,需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司法的公正和准确。如果在司法过程中,你对判决结果或检察院的抗诉程序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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