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共同诈骗犯罪中,从犯所涉金额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数额认定,并对参与的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但量刑会依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2.司法实践判断从犯参与数额,要考量其对诈骗行为的认识、实际参与程度以及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作用。即便从犯未直接实施全部诈骗行为,只要其行为与其他共犯配合、促进犯罪完成,就按参与总额认定。
3.比如从犯负责望风,为诈骗实行提供便利,其涉案金额就是整个诈骗行为的金额。
4.建议司法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准确评估从犯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确保量刑公平合理。同时,加强对从犯的法律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法律分析:
(1)在共同诈骗犯罪里,从犯所涉金额一般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数额认定,并且要对参与的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2)不过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从犯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司法实践判断从犯参与数额,要结合其对诈骗行为的认识、实际参与度以及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作用。
(4)即便从犯未直接实施全部诈骗行为,只要其行为与其他共犯相互配合、推动犯罪完成,就按参与总额认定涉案金额。
提醒:
涉及共同诈骗犯罪,当事人情况不同法律后果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做进一步分析。
(一)若涉及共同诈骗犯罪,从犯应明确自身行为性质及可能承担的责任,避免因参与犯罪活动而面临刑事处罚。
(二)司法人员在认定从犯参与数额时,要全面审查从犯对诈骗行为的认识、实际参与程度以及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作用,确保准确认定涉案金额。
(三)对于从犯量刑,要严格依照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公正地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共同诈骗犯罪中,从犯涉案金额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数额认定,要对参与的全部数额担责。
2.量刑时,会根据从犯在犯罪里的作用,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司法中判断从犯参与数额,看其对诈骗行为的认识、参与度和对结果的作用。
4.即便未直接实施全部行为,只要配合共犯、促进犯罪完成,就按总额认定,如仅望风也按总额算。
结论:
共同诈骗犯罪中从犯涉案金额按其参与的共同诈骗总额认定,量刑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参与的共同诈骗犯罪,判断其涉案金额要考量从犯对诈骗行为的认识、实际参与度以及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作用。即便从犯未直接实行全部诈骗行为,只要与其他共犯相互配合推动犯罪完成,就按参与总额认定。如负责望风的从犯,其行为为诈骗提供便利,涉案金额就是整个诈骗金额。不过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从犯在犯罪里的作用,从而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您遇到与共同诈骗犯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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