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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法院,法院有无调解的权利

杨** 上海-徐汇区 办案流程咨询 2026.01.19 13:20:23 492人阅读

纠纷到法院,法院有无调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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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参与法院调解时,当事人要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诉求,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商,不可因法院调解而违背自身意愿接受不合理方案。
(二)对于调解协议的条款要仔细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且表述清晰,避免后续产生歧义或纠纷。
(三)若调解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合法或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况,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要求法院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026-01-19 17: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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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拥有调解权,诉讼调解贯穿民事案件审理全程。
2.在立案前、审理中、判决前等阶段,法院可主动或依当事人申请调解,适宜调解的案件应先行调解。
3.调解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在当事人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下进行。
4.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签收后具法律效力,与判决书有同等执行力。
5.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

2026-01-19 16:04: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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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法院有调解权利,贯穿民事案件审理全过程,达成的调解书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法律解析:
法院调解为诉讼调解,在民事案件立案前、审理中、判决前等阶段,既可以依职权调解,也能根据当事人申请调解。对于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在当事人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其经双方签收后,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执行力。要是调解未成功或者一方反悔,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如果大家在民事案件中遇到关于法院调解的相关问题,想了解更多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9 15:2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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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拥有调解权利,诉讼调解贯穿民事案件审理全程,在立案前、审理中、判决前等阶段,法院可依职权或按当事人申请开展调解。对于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先行调解。
2.调解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具法律效力,与判决书有同等执行力。
3.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

建议法院加强对调解程序的宣传,让当事人更了解调解的优势和流程。同时,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调解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高效进行。

2026-01-19 15:1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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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院具备调解权利,且诉讼调解贯穿民事案件审理全程,在立案前、审理中、判决前等阶段,法院既可以依职权调解,也能根据当事人申请调解。
(2)对于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法院有先行调解的职责。
(3)调解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需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开展。
(4)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执行力。
(5)若调解未成功或一方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

提醒:当事人要注意调解自愿原则,避免被迫调解。不同案情调解情况不同,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3:50:1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专利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办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调或者协调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节,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专利纠纷的主要类型1.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是专利纠纷中的一类,主要包括:一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二是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三是关于协作(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根据我国专利法规的规定,从公布专利申请起,到授予专利权止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使用该项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申请人有权要求取得报酬,或者保留在专利权被批准后补收专利使用费的权利。有关当事人如果因此发生纠纷,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强制许可就是非自愿许可,是指国家的专利主管机关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经过行政程序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利用该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强制许可证,目的是限制专利权人垄断专利权。但是,被许可使用人应当向专利权支付使用费。有关当事人因此引起纠纷,可向人民。4.专利侵权纠纷该类纠纷较多,主要包括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的纠纷;专利行政侵权纠纷,即专利机关作出了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侵犯甚至剥夺了专利权人合法权利而引起的纠纷。5.专利权归属纠纷是指发明创造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有关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权利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最常见的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的争议,以及某项专利权是否属于共有而产生的争议。此类纠纷既可以由专利机关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这类纠纷只解决权属纠纷,即只解决专利权的主体,谁是专利权人,而不审查专利权的客体问题。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合同;专利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专利所有权的合同。转让后,专利权人即丧失了专有权,而受让人即成为新的专利专有权人。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这种专利合同纠纷,实践中正在增多。

对于医疗纠纷调解无效以后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医疗纠纷处理技巧有哪些,具体有几种医疗纠纷的处理应首先由发生纠纷的医患双方遵照事实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只有在协商无法进行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在鉴定前与后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必须建立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对于鉴定结论,医患双方任何一方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又调解无效的,可提请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构成事故的,患方可凭鉴定结论向人民提起。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1)调查病人及家属。(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3)调查旁观人员。(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5)进行技术咨询。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县区级,由进行最终判决。如对县区级判决结果不服,可诉诸更高一级,直至。12、根据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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