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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
2.若孩子因父亲不当行为受心理伤害而不想见,父母可先协商,暂停或调整探望安排。
3.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依情况判决。若探望不利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4.要关注孩子意愿和心理,通过沟通、疏导减少不良影响。
2026-01-19 16:3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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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孩子不想见父亲,涉及探望权问题时,可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若父亲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可中止探望。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当孩子因正当理由,如父亲不当行为造成心理伤害而不愿见父亲时,父母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对探望方式、时间进行暂停或调整。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若能证明父亲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望,待不利事由消除后再恢复。在此过程中,孩子的意愿和心理状况也至关重要,应通过沟通、心理疏导等方式降低不良影响。如果在处理此类探望权问题上遇到困难,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19 14:5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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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若孩子不想见父亲涉及探望权问题,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但如果孩子因父亲不当行为有心理伤害等正当理由不愿见,应先协商。
2.解决措施与建议:
-父母双方先自行协商,可暂停或调整探望方式、时间。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决,若能证明父亲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要关注孩子意愿和心理状况,通过沟通、心理疏导等减少对孩子的不良影响,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2026-01-19 13:5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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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这是保障亲情联系和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规定。
(2)当孩子因正当理由如父亲的不当行为造成心理伤害而不愿见父亲时,父母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对探望方式和时间进行暂停或调整。
(3)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若能证明父亲的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不利事由消除后恢复。
(4)处理该问题要关注孩子的意愿和心理状况,可通过沟通、心理疏导等减少对孩子的不良影响。
提醒:在处理探望权问题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心理评估报告等。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分析。
2026-01-19 12:1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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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孩子因父亲不当行为不愿见父亲时,父母双方应先心平气和地协商,根据孩子情况暂停或调整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要积极收集能证明父亲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证据,比如孩子的心理诊断报告、父亲不当行为的记录等。
(三)在处理过程中,要关注孩子的意愿和心理状况,可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9 11:21: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