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男方拒绝接传票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配合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方式,让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完成传票送达;也可让法院进行公告送达,等待法定期限视为送达。
(二)当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当事人要积极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证明男方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而自己抚养对子女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男方拒绝接传票不影响变更抚养权案件审理。法院可留置送达,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记录拒收情况后留文书在其住所;也能公告送达,法定期限后视为送达。
2.若男方无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法院会结合双方证据、子女权益及具体情况判是否变更。
3.有证据证明对方抚养不利、己方抚养更有利时,法院可能支持变更诉求。
结论:
男方拒绝接传票不影响变更抚养权案件审理,法院可留置或公告送达传票,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若有证据证明己方抚养更有利,法院可能支持变更诉求。
法律解析:
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即便男方拒绝接收传票,法院有多种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说明情况后留下诉讼文书;公告送达则是发出公告,经过法定期限视为送达。若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能缺席判决。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子女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若能证明男方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己方抚养更合适,法院就可能支持变更诉求。如果您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中遇到难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男方拒绝接传票不影响变更抚养权案件审理,法院可通过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完成传票送达。留置送达需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记录拒收情况;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2.若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法院会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子女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3.若有证据表明男方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而己方抚养更有利,法院可能支持变更抚养权诉求。
建议当事人积极收集能证明对方抚养不利、己方抚养更有利的证据,配合法院送达程序。若对送达和判决程序不熟悉,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1)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中,男方拒绝接传票并不阻碍法院正常审理。法院有多种送达方式应对这种情况,比如留置送达,会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记录拒收情况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其住所;还有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2)若男方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子女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变更抚养权。
(3)如果有证据表明男方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而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法院有可能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提醒:在变更抚养权案件中,收集有力证据至关重要,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被告不接传票,我们可以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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