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房子算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子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离婚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房子归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026-01-18 13:48: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为个人婚前财产;付首付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产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所以属于该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若仅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由于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同时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符合公平原则,但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在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方面遇到法律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8 12:26:03 回复
咨询我
1.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此为该子女个人婚前财产,非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3.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特殊约定,该不动产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建议:婚前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房产归属及权益分配作出约定;涉及共同还贷,注意留存还款记录,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8 10:38:1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房产属于该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因为这体现了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这是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
(3)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该不动产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尊重了双方父母的出资贡献。
提醒: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情况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0:30:31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保留好父母出资的相关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此证明房产是该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
(二)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后签订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和还贷等事宜。离婚时若无法达成协议,要注意收集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以便获得相应补偿。
(三)若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想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可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约定;若有其他约定,也通过书面协议明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1-18 08:58: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