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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因出轨被赶出门要怎么办

母** 广西-贵港 离婚咨询 2026.01.18 06:53:24 402人阅读

离婚时因出轨被赶出门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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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婚姻中一方将出轨方赶出门的情况,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被赶方有居住权,可先与对方协商回家居住。
(二)协商不成时,被赶方可以报警,警方会保障其居住安全。
(三)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虽然出轨通常不影响财产平均分割,但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四)被赶出门的一方还能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6-01-18 12: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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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里一方因另一方出轨将其赶出家门,可能侵犯居住权。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居住权,被赶方有权回家,协商不成可报警,警方会保障居住安全。
2.离婚财产分割时,出轨虽属过错行为,但通常不影响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被赶方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等,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还可申请保护令保障安全。

2026-01-18 10:4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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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姻中一方因另一方出轨将其赶出门可能侵犯居住权,房屋属共同财产时被赶方有权回家;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平均分割,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居住使用的权利,一方将另一方赶出门的行为可能构成对另一方居住权的侵犯。被赶一方若与对方协商回家居住不成,可报警维护自身居住安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虽然出轨是过错行为,但通常不影响财产平均分割,不过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被赶出门的一方可收集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权利,还能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如果您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帮助。

2026-01-18 10:4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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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中一方因另一方出轨将其赶出门可能侵犯居住权。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居住使用权利,被赶方有权要求回家居住。此时若协商不成,可报警保障居住安全。
2.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出轨虽属过错行为,但通常不影响财产平均分割,不过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被赶出门的一方可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赔偿。
3.建议被赶方,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先冷静协商解决居住问题。若协商无果及时报警。同时注重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必要时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

2026-01-18 08: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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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里一方将出轨方赶出门可能侵犯对方居住权。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被赶的一方有权要求回家居住,协商不成可报警,警方会保障居住安全。
(2)离婚财产分割时,出轨虽属过错行为,但通常不影响财产平均分割。不过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被赶出门的一方可收集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还能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保障自身安全。

提醒:
婚姻纠纷复杂,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处理居住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分析。

2026-01-18 07:44:35 回复

关于离婚,你可以就住所与妻子协商,如房产归妻子,由妻子作价补偿你现金,如房产归你,你作价补偿你妻子,协商不成,可提起离婚诉讼,由依法判决。关于工伤,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未规定单位应提供住所一说,但应落实工伤待遇,认定成工伤后的赔偿项目包括: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四、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山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关于财产分割: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不会支持。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3)关于债务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4)关于孩子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5)关于管辖和所需材料: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都可以。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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