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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不包含在什么范围里

李* 甘肃-天水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7 15:42:14 336人阅读

婚前财产不包含在什么范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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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指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范围包括:结婚登记前买的房产、车辆等;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像双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不算婚前财产。

2026-01-17 21: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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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婚前财产是结婚前取得的财产,特定几类财产明确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像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婚前财产。而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如双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生活中,财产的归属界定有时比较复杂,容易引发纠纷。如果遇到婚前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6-01-17 19:3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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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包括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通常不算婚前财产,像婚后双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解决措施和建议:为避免财产纠纷,结婚前可对个人财产进行明确梳理和记录。涉及大额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也可通过书面协议对财产归属作出特别约定,以保障双方权益。

2026-01-17 17:5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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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财产界定明确,包括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具有特定属性,仅属于夫妻一方。
(2)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性质有别。像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的原则。

提醒:
在处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财产取得时间和归属的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17:1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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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明确婚前财产,可在结婚登记前,对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保留好相关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财产取得时间在婚前。
(二)对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要留存好相关的法律文书、赔偿协议等,确保该财产能明确为个人财产。
(三)若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要保证遗嘱和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好进行公证。
(四)对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保留好购买凭证等证明物品专属性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6-01-17 16:12:2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过错赔偿范围都包含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医疗过错赔偿范围都包含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上述分析可以明显看出计算参照标准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显然高于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另外,医疗事故赔偿中没有死亡赔偿金这一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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