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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买房,房屋归属分情况确定,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的一般是共同财产;用个人财产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是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有补偿权。擅自卖房时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取得房屋,另一方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所购房屋,即便只登记一人名下,也因财产性质决定其为夫妻共有。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而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从财产来源看属于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因双方都有投入,所以离婚时另一方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可获补偿。若一方擅自卖房,当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基于保护交易安全,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只能向擅自处分方索赔。如果您在夫妻房产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7 20: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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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买房,房屋归属需依不同情形判定。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通常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一般属个人财产。不过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获补偿。
3.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建议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并保留相关凭证;涉及房产处分时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若发生纠纷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7 18:4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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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哪怕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通常为个人财产。不过婚后若存在共同还贷情况,离婚时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补偿。
(3)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产权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提醒:夫妻购房时应明确出资情况,避免日后产权纠纷。遇房产处分等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分析。
2026-01-17 17:4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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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买房,即便只登记一人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此时夫妻双方应妥善保存购房资金来源等证据,以便在分割财产时有据可依。
(二)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自己名下,通常是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离婚时有补偿权。夫妻可对婚后还贷情况做好记录,如银行转账凭证等。
(三)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善意购买、付合理对价且办产权登记,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但可要求处分方赔偿损失。另一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7 17:0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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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房,即便只登记一人,通常算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
2.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获补偿。
3.一方擅自卖房,第三人善意购买、付合理价且办产权登记,另一方难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2026-01-17 15:15: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