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破产未交社保时可通过多途径维权。员工社保费用在破产财产中有优先受偿权,且可借助行政监管与司法手段保障权益。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先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包括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补缴社保。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后公司仍不补缴,员工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展,主动维权保障自身社保权益。
法律分析:
(1)员工在公司破产未交社保时,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因为员工社保费用在破产财产里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会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支付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2)员工也能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补缴社保。若公司在责令后仍不补缴,员工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员工需及时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展,以保障自身社保权益。
提醒:
员工维权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不同破产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员工社保费用在破产财产里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支付员工工资、医疗等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
(二)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公司补缴社保。若公司在被责令后仍不补缴,员工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积极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破产未交社保,员工维权途径如下:
一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因为员工社保费用在破产财产里优先受偿。破产财产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支付员工工资、补助、保险费和补偿金。
二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公司补缴。若公司仍不补缴,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员工要关注破产清算进度,维护自身社保权益。
结论:
公司破产未交社保,员工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员工的社保费用在公司破产财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会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就会支付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所以员工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员工还能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补缴社保;若公司仍不补缴,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员工需及时关注公司破产清算进展,积极维护自身社保权益。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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