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协议离婚时,房子分割依其归属而定,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可起诉,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离婚时房子分割要明确其性质。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那么自然归该方,不参与分割。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双方可先协议处理。常见的分配方式有:双方都想获得房子,可通过竞价来确定归属;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得到房子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想要,就对房屋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财产情况,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角度进行判决。在实际生活中,房产分割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父母协议离婚时房子分割需区分财产性质。若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不参与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
2.常见的协议分配方式有:双方都想要房子,可竞价取得;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想要,对房屋拍卖、变卖后分割所得价款。
3.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建议:在协议离婚分割房子时,双方应保持理性,充分沟通,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若协商困难,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对于父母协议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首先区分房屋性质。若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归该方,不涉及分割问题,这是基于财产的归属权。
(2)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议处理。若都想要房子,竞价取得是一种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屋。
(3)若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以平衡双方利益。
(4)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5)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提醒:
在处理房产分割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房屋性质:先确定房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割,若为共同财产再协商分割。
(二)协商分割方式:
1.双方都想要房子,可通过竞价取得。
2.一方想要另一方不想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分割所得价款。
(三)无法协商时的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解答您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离婚案件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未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追索抚养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期限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公正裁决。
专业解答您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离婚案件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未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追索抚养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期限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公正裁决。
专业解答完善赡养父母协议,首先要确保双方自愿签署,无欺诈胁迫。其次,详细填写父母与赡养人的信息,保证真实。再次,明确赡养方式,如每月支付赡养费标准等。最后,双方签章确认。遵循此流程,能更完善地制定赡养协议。
专业解答遗产分配协议书的写作格式应该是先写遗产分配协议的标题,协议的开头是对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介绍,正文主要就是子女协商的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结尾是继承人的签名和时间。
专业解答父母去世后关于房屋继承分配协议书的写法应该先写标题,如果父母的父母都去世,那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了,在开头要对继承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介绍,正文中是子女们之间协商的对房屋的具体分配方案,结尾必须要有签约的时间和各位继承人的签名。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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