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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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孩子,一般归母亲,母亲不宜抚养的除外。
2.已满两周岁孩子,父母都要抚养权,法院综合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像经济、环境、感情等。一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随其生活久等情况可优先考虑。
3.已满八周岁孩子,尊重其意愿。父母协议轮流抚养且利于孩子,法院支持。
结论:
离婚后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同年龄段子女有不同判决倾向,也可协议轮流抚养。
法律解析: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判给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像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长期与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等情形会被优先考虑。而子女已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其真实意愿。并且,在保护子女利益前提下,父母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会支持。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能在更适宜的环境中成长。如果大家在离婚抚养权问题上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全面的法律建议。
离婚后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判决,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不利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为更好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父母应理性沟通,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协商抚养权。若无法协商一致,要积极提供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抚养的证据。同时,应尊重孩子意愿,为孩子营造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法律分析:
(1)离婚后抚养权判决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判给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若母亲存在如重大疾病等不宜抚养的情况则除外。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经济状况好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物质基础,生活环境稳定有利于孩子成长,与子女感情深厚也会是重要因素。一方有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孩子长期与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等情形,会得到优先考虑。
(3)子女已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会被尊重。并且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也认可。
提醒:离婚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想要争取抚养权,母亲应尽量避免出现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父亲若要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争取抚养权时,要努力展示自身良好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与孩子深厚的感情。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优先情形的一方,要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尊重孩子的意愿,平时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让孩子能表达自己真实想法。
(四)父母若想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需共同制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轮流抚养方案,并向法院说明该方案对孩子利益的保护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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