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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欠下的钱要如何去解决

丁** 辽宁-朝阳 欠款追讨咨询 2026.01.15 13:54:58 395人阅读

精神病欠下的钱要如何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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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民法典,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欠下的债务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首先得明确债务人借款时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
2.如果借款时债务人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那借款行为无效。此时债权人能向其监护人要求返还借款,但要拿出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以及债务人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3.若借款时债务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判断借款金额是否和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符。若不相符,借款行为需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没得到追认就无效,债权人可让监护人返还借款。
4.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要是因为监护不到位产生了债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5.债权人要收集借款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2026-01-15 19: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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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精神病人在法律上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债务处理要依据借款时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来确定。
(2)若借款时债务人不能辨认自身行为,借款行为无效,债权人可向其监护人主张返还借款,但要举证借款事实和债务人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3)若借款时债务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看借款金额是否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不相适应且未经监护人追认则借款行为无效,债权人可要求监护人返还。
(4)监护人有监护职责,若因监护不力致债务产生,要承担相应责任。债权人可收集借款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提醒:债权人处理精神病人债务时,要注重证据收集。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1-15 19:4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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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债务人借款时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明确借款行为效力。如果借款时债务人不能辨认自身行为,借款行为无效,可向监护人主张返还借款,同时准备好能证明借款事实和债务人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据。
(二)若借款时债务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判断借款金额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是否适应,不适应且未经监护人追认的借款行为无效,可要求监护人返还。
(三)监护人要尽到监护职责,因监护不力致债务产生的,需担责。
(四)债权人收集借款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适用前款规定。

2026-01-15 18:5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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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精神病人欠下的债务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况,若借款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借款行为无效,债权人可向监护人主张返还;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金额不适应其情况且未追认则无效,债权人也可要求监护人返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精神病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精神病人的债务,要先确定其借款时的精神状态与民事行为能力。若借款时不能辨认自身行为,借款行为无效,债权人能向监护人主张返还,但要提供借款事实和债务人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据。若借款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金额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适应且未经监护人追认,借款行为无效,债权人可要求监护人返还。监护人若监护不力致债务产生,要担责。债权人需收集借款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纠纷。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债务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17:3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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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病人欠下的债务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关键在于确认其借款时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
2.若借款时精神病人处于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状态,借款行为无效。此时债权人可向其监护人主张返还借款,但要举证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以及债务人当时无民事行为能力。解决措施是债权人收集借款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先尝试与监护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若借款时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判断借款金额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不相适应的借款行为需经监护人追认才有效,未追认则无效,债权人可要求监护人返还。债权人同样需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4.监护人应尽到监护职责,若因监护不力导致债务产生,需承担相应责任。这要求监护人在日常中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2026-01-15 15:53:37 回复

您好,关于精神病人离婚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详细介绍,供您参考首先,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才能有效,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缺乏达成有效离婚协议的要件,故此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不允许精神病人办理协议离婚其实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以避免精神病配偶利用精神病人的疾病达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其次,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如精神病配偶一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精神病人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条的作出,主要是解决精神病人的代理人与离婚案的被告混同以及某些精神病人的配偶为了个人利益,既不离婚,也不履行夫妻抚养义务等问题。从适用条件上看,该条只针对已经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为)从法律程序上看,其它有监护资格的人必须先起动一个变更监护关系的特别程序,才能代理精神病人离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的侵害手段主要为遗弃、虐待但不限于此,比如说家庭暴力、转移资产等也包括在内。换言之,只要是有严重损害精神病人权益的行为,新的监护人就可以代为。再则,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主动到与精神病人离婚,在其利益与精神病人相冲突的情况下,应主动为精神病人指定其它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法定监护人应从精神病人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其它近亲属中指定。如果其它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经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也可以做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确定诉讼代理人时,应从保护精神病人的利益出发,可以征求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意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指定监护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以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与精神病人的离婚是否能离成,取决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被冶愈。不论精神病患于何时,也不论另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情,只要确定是经冶不愈(婚前隐瞒病情的情形)或久冶不愈(一方婚前知情或是婚后得病的情形),人民就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不成的,应判决离婚。证明精神病人的疾病存在以上情形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方即精神病人配偶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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