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判断是否为借贷式诈骗时,可从主观和客观多方面审查。主观上,留意借款人借款时的态度和经济状况,若其明显无还款能力还大量借款,或借款后对还款事宜消极对待,可能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客观上,仔细核实借款用途真实性,查看身份和资产证明是否伪造,了解其负债情况。若发现有虚构或隐瞒,需提高警惕。
(三)确认自己是否因对方欺骗行为而交付财产。
(四)统计被骗金额,看是否达到法定较大标准。同时关注借款人获款后的资金流向,若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转移隐匿财产或逃匿,更可能是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条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和处罚,借贷式诈骗作为诈骗的一种形式,需满足相应构成要件才会按此定罪。
结论:
认定借贷式诈骗需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基于欺骗处分财产、诈骗数额达法定较大标准,且行为人获取款项后有印证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这些要件需同时满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的规定,借贷式诈骗本质属于诈骗犯罪。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借款时就没打算还或者明知还不了却虚构事实借钱,这是构成犯罪的主观基础。客观上实施虚构事实等欺骗行为,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产,这是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同时,诈骗数额要达到法定较大标准,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而且行为人获取款项后的使用方式,如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能进一步印证其非法占有目的。只有这些要件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借贷式诈骗。若在生活中遇到类似借贷情况,难以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认定借贷式诈骗需严格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关键是清晰区分民事借贷纠纷与刑事诈骗。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借款时就没打算归还,或者明知自己没偿还能力却虚构事实借款,想永久占有财物;客观上,要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像虚构借款用途、伪造身份或资产证明、隐瞒负债情况等,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要基于这些欺骗行为处分财产,把款项交给行为人;诈骗数额要达到法定较大标准。而且,行为人拿到款项后一般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转移隐匿财产或逃匿,这也能进一步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这些要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认定为借贷式诈骗。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对于被害人,在借款前要仔细核实借款人的身份、资产和信用状况,避免盲目出借资金。
-相关部门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对借贷式诈骗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构成要件审查案件,准确认定借贷式诈骗,依法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要认定借贷式诈骗,得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关键是分清民事借贷纠纷和刑事诈骗。具体条件如下:
1.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想法。也就是在借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打算还钱,或者明明知道自己还不上,还编谎话来借钱,想着把别人的钱永远占为己有。
2.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比如编造借款的用途、伪造自己的身份或者资产证明、隐瞒自己欠债的情况等,让借钱的人产生错误的认识。
3.被害人因为被欺骗,才把钱交给对方。
4.诈骗的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
另外,如果对方拿到钱后,不是用于生产经营,而是拿去乱花,或者把财产转移、藏起来,甚至直接跑路,这也能反映出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有这些条件都满足,才能认定是借贷式诈骗。
法律分析:
(1)主观方面,若借款人借款时就没打算归还,或明知没偿还能力还虚构事实借款,这体现其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
(2)客观方面,通过虚构借款用途、伪造身份或资产证明、隐瞒负债情况等手段欺骗被害人,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3)被害人因这些欺骗行为,将款项交给行为人,这是财产处分环节。
(4)诈骗数额需达到法定较大标准。而且,行为人拿到钱后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转移隐匿财产或逃匿,更能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只有这些要件同时具备,才可认定为借贷式诈骗。
提醒:
在借贷时要谨慎核实对方情况,遇到可疑行为及时保留证据。若对借贷性质存疑,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专业解答嫌疑人在借款之初就打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没有还款计划。他们通过虚假陈述和伪造信息等手段获得信任,从而骗取贷款。这种欺诈行为的涉案金额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
专业解答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打定主意不想还钱,或者本身就没有偿还能力,却还大量借款。他们甚至会编造理由或者伪造证明,比如虚构借款用途或者做假的财务报表。这些行为会让出借方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专业解答当判定合同诈骗罪与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双方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得是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要是合同是因为欺诈而订立的,那么受损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
专业解答“借贷式欺诈”即借款人以欺骗手段获取借款,到期不还,用于赌博、挥霍或其他非法活动,从而逃避债务的行为。判断标准如下: 1.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没有还款意愿,或者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却仍然大量借款; 2.借款人是否编造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相,比如夸大还款能力、虚构借款用途等; 3.被骗金额通常较大。 以上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借贷式欺诈”的显著特点。
专业解答贷款诈骗罪,就是以借贷的名义来掩盖诈骗的行为,从而非法占有贷款。要判断是否构成这个罪,需要看借款人的动机,还有他诈骗的手段和行为后的表现。具体来说,就是要看借款人是不是有非法占有的意图,是不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来获取贷款,以及在获贷后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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