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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有出轨情况能向小三提赔偿吗

陈** 西藏-拉萨 离婚咨询 2026.01.15 01:05:59 454人阅读

老婆有出轨情况能向小三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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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法直接向第三者主张赔偿。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向第三者索要赔偿,仅要求夫妻间互相忠实。若一方出轨违反该义务,无过错方只能在离婚诉讼中向过错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二)若存在财产赠与可要求返还。若过错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侵犯无过错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无过错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赠与,要求第三者返还相应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6-01-15 06: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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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里,夫妻需遵守互相忠实的义务,但一方出轨后,不能直接向第三方主张赔偿,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支持这种索赔请求。

若出轨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据法律向过错方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内容涵盖物质损失与精神伤害两方面。

若过错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给第三方,这侵犯了无过错方的财产权利,无过错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第三方返还相关财产,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05:4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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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不能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但可通过向过错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或要求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一方出轨违反该义务,但法律未明确允许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若因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若过错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该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所有,一方擅自赠与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小三取得财产缺乏合法依据。如果遇到婚姻中一方出轨且涉及财产赠与等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03:5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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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向婚姻关系外的第三方主张赔偿。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一方出轨违反该义务,但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向第三方主张赔偿,直接索赔缺乏法律依据。

若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依据法律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该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部分,需在离婚时向过错配偶提出,而非第三方。

如果过错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第三方返还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有,一方擅自赠与第三方的行为侵犯了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无过错方有权追回。

2026-01-15 03:3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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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互相忠实的义务,一方出轨违反该义务,但我国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直接向小三主张赔偿。小三并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不直接承担对无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2)若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该赔偿涵盖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需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单独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3)若过错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无过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三返还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小三取得该财产缺乏合法依据。

提醒:
无过错方应避免直接向小三索要赔偿,若发现夫妻共同财产被赠与小三,需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财产权益,具体案情可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1:31:0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法律意见】一方出轨不会导致其丧失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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